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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航高(维权)6月27日晚间公告称,截至2024年6月2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已触及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将自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
截至6月27日收盘,公司股价报0.37元/股,市值9.3亿元。
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依据ST航高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6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1.10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在收到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送达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听证要求,股价仅剩毛告别股!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有关听证程序和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对终止上市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并提供相关文件。公司未在本条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书面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若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后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1.16条的规定,强制退市公司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存在多项风险
依据ST航高公告,公司目前存在多项风险。
公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暂未消除。
2023年12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黄文佳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予以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立案公司尚未收到具体结果。
依据公告,公司所属能源装备制造行业,是以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光热发电、光热储能 多能互补、储能技术、氢能利用、电站空冷、余热发电、清洁供暖、海水淡化等业务。公司一直专注于光热发电与熔盐储热储能的技术研究,装备制造与工程化应用,是光热发电、储能技术、清洁能源领域核心设备供应商、解决方案提供商。
2023年,公司净亏损达到3.16亿元,上年同期净亏损达到2.55亿元。
在年报中,公司提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下降77.54%,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的税费3.61亿元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下降62.18%,主要是上年同期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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