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证办理流程
1. 相关人员到所在地的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领取《居住证申领表》。
2. 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并提交给窗口受理人员,同时提交相关办理材料。
3. 窗口受理人员核对人员信息和材料。
4. 窗口受理人员打印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并发放给办理人。
5. 相关委办局复审材料。
6. 制证中心制作居住证。
7. 办理人领取居住证。
需要注意的是,申领居住证的业务应当当场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在15日内制发居住证。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到30日。
二、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
1. 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
2. 办理人的居住时间证明,如满6个月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3. 办理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连续就读证明。
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可以是以下形式之一:
- 用人单位公章加盖在京,且未履行期限超过6个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劳动关系证明。
- 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执照。
三、网上办理居住证流程
1. 在市居住证服务平台网上进行申请,完成填表、预览确认等操作。
2. 等待系统通知,系统审核后进行系统排队。
3. 系统通知申请人到现场办理。
4. 经审核,如果发现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故意篡改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取消申请居住证资格并纳入黑名单。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百度百家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