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历年研究生初试成绩录取分数线 长安大学研究生接受调剂吗

yezi1699 热点 2023-12-11 730 0
问题描述 长安大学历年研究生初试成绩录取分数线

推荐答案

2022年最高分为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分数为387分。最低分为工商管理专硕专业,分数为170分。车辆工程308分,公路交运283分,计算机310分。参加单独入学考试的基本分数要求:总分不低于255分。

其他回答

长安大学研究生接受调剂吗

长安大学研究生接受调剂。根据长安大学研究生网公告,研究院中心将于2022年3月30日开展专业调剂工作,后续的考研调剂公告,会定期向社会公布,长安大学研究生是可以调剂的,具体调剂条件,可登录官网进行查看。

长安大学土木工程专业研究生录取分数线大概是多少啊?哪位前辈告诉一下!!万分感谢!!

我来回答:

第一个问题: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时应符合如下条件:①高职高专毕业后进修过6门以上大学本科相关主干课程(高职高专期间进修的课程不算,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或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并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②网上报名时报名点必须选择长安大学(在我校参加入学考试),并且现场确认时到我校确认报名身份,经我校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全国统一命题入学考试;③报考者取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再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④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高职高专学习相近或相关的学科专业,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

自考本科但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时提供的成绩证明要能表明是进修的本科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二个问题:你是2011年七月毕业,你可以报考2011年以后(包括2011年一月份的研究生考试)的任一年的考试。

假设你想参加2011年一月份考试,以下时间仅供参考,每年即使不一样也相差不大,望同学到时关注。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只限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成功后有效。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慎重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此信息在报名期间不能修改)。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其他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报名点选择: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的考生(含推免生)选择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参加单独命题考试的在职人员、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包括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选择长安大学报名点报名。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命题入学考试、公共管理硕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参加单独命题入学考试人员和高职高专毕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持简章要求的其它有关材料。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部队院校的应届生和往届生现场确认报名时除携带要求的有关证件外,还须携带有本人名字并且盖有省招办公章的入学当年的录取审批表复印件(一般咨询毕业学校档案室或者本科招生办提供)。

5、委培或定向生报名现场确认时要提交委培或定向单位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6、现役军人报考现场确认时要有师级以上介绍信;国防生报考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7、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参加单独命题入学考试人员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8、不按要求选择报考点以及不符合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不予现场确认。

9、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三个问题:我仔细查找了一下,很悲剧,长安大学经管学院没有开国际贸易研究生专业,该考其他专业吧,如020205产业经济学、0823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082320★物流工程与管理、082325★道路经济与管理、120201会计学、120202企业管理、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120401行政管理。不同专业考试和复试是不一样的。

第四个问题:如果考上将在长安大学校本部上课,地址在中国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本人真心回答,望楼主能够评个最佳答案,同时祝楼主早日成功!谢谢,附有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网址http://www.graduate.chd.edu.cn/zhaosheng/html/125.htm

长安大学200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研究生没有土木工程这个专业,这个专业是本科专业,土木工程类研究生专业在建工学院有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项目管理(专业学位)。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2011年初试线是305,技术经济及管理2011年初试线是355,建筑与土木工程、项目管理2011年初试线是290。你可以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询相关信息。其实各学校基本都有一个研究生招生网,你想要的信息都可以在那个网站上查到。

长安大学2009年考研调剂信息

长 安 大 学

200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具有硕士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具有硕士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生,按我校《关于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在职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暂行规定》执行。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的考生请查阅《长安大学2009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招生简章》。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09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160余名(含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生)。目录中的各学院的招生规模仅供参考,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及考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我校2009年招收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办法详见《长安大学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和《长安大学关于深化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

专业名称前带“”的为学校自主设置学科。每个自主设置学科每年的招生人数最多2人。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

登陆长安大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202.117.64.78/zhaosheng),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后打印“长安大学200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2份,1份随报名材料提交给研招办,1份自己留存)。

2、寄(送)报名材料

包括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长安大学200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长安大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202.117.64.78/zhaosheng上下载,填写前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2)专家推荐书(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推荐书要由专家亲自分别填写,不能一份推荐书两位专家同时签名);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4)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5)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未获得学士学位者不交)和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大专毕业以同等学力攻读硕士学位者不交);

(6)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请在体检医院索取,体检包括肝功化验);

(7)贴有本人近期证件照的“长安大学200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8)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按要求提供其它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于2008年10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至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10064)。

3、资格初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收到报名材料后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于10月下旬在网上查询初审结果。

4、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2008年11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期间,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报名条件中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并拍摄数码照片,现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日期

2008年11月29日、30日。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地点

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

七、初试科目

⒈外国语,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⒉业务类科目2门,笔试;

3. 政治理论(自然辨证法),笔试。应届硕士毕业生和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免试。同等学力者必考。

八、复试

我校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考生政治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专业外语和专业综合及创新能力等,复试形式为口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每门课程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

九、录取

1、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和业务素质、科研成果等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

从2009年起我校研究生取消公费。

我校2009年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生录取类别都为自筹经费。

报考在职培养的,本校教师录取类别为定向,外单位考生录取类别是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在录取前要签定相应的协议书。

十、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入学时间

录取通知书在2009年6月份发放。

正式录取的考生在2009年9月一次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十一、学制、修读年限

学制3年,修读年限最长为6年。

十二、培养费及奖学金

1、培养费

自筹经费生共计24000元(分两次交清),定向生共计30000元(一次性交清),委培生共计36000元(一次性交清)。

2、奖学金

我校从2009级新生起试行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改革,招收的2009级博士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制度的同时加大奖学金的发放力度。

所有招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为12000元/年(比例占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二等奖学金9600元/年(比例占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0%),三等奖学金7200元/年(比例占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0%)。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交纳培养费,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享受7200元/年的奖学金。

招收的在职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和委托培养)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具体规定请参阅《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改革暂行办法》(长大研字[2008]183号)。

十三、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十四、其它

报名登记表不必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但考生必须征得单位同意,一旦录取,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带“☆”为国家重点学科。

本简章中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奖学金等条目中未涉及到的内容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参考书及导师事宜请咨询有关招生学院。专业目录后的参考书仅供参考。

有关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请留意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202.117.64.78/zhaosheng)。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上公布相关信息为准。

各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路学院 雷显峰 029-82334454

汽车学院 周珊珊 029-82334473

工程机械学院 赵新荣 029-82334583

经济与管理学院 杨晓莉 029-82334503

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雷 剑 029-82334551

信息工程学院 康 勇 029-82334889

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 张惠霞 029-82339008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郭艳杰 029-82339086

建筑工程学院 张立芳 029-8233720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孙建波 029-8233995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白 帆 029-82337340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202.117.64.78/zhaosheng

长安大学研招办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电 话:(029)82334323

传 真:(029)85259046

邮政编码:710064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长安大学关于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

同等学力在职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

暂行规定

随着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以及科研合作、协作交流的需要,在保证博士研究生入学质量的前提下,学校将适当招收少量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对于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作如下规定:

一、同等学力人员指未获得硕士学位,但经过自学或进修等方式,学习并掌握了硕士研究生相应学科专业的理论课程及实验环节,即在实际上达到了该学科专业硕士学位的水平,具备了该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习能力的各类优秀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时,必须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六年(从本科毕业时算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不含中级)职称,身体健康。

2、有6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被检索;

4、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一名。

5、长安大学职工和跨学科门类的考生不允许以同等学力报考。

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将以上有关证明材料以及其它报考材料一并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考试与录取

1、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时,除参加规定的必考科目外,还需加试政治理论课。初试合格后,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生主干学位课程。

2、复试合格后,导师和学院应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全部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写出书面审核意见,并连同所有报考材料和录取意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上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3、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对下列人员将优先录取:

(1)获得重大科研成果,确有真才实学者;

(2)为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做出贡献,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3)为学校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学科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4、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外委托培养生和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

四、培养与收费

1、被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学制实行弹性学制,原则上不能超过5年,其中第一年主要进行硕士课程的学习,并进行类似于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然后与其他学生一起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

2、被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可聘请考生单位相关业务权威作为考生的第二指导教师,协助其完成论文。

一、调剂要求

 1、成绩(单科、总分)达到国家2009年B类地区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2、不得跨学科调剂。调剂专业和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尤其是统考科目)要相同或相近。

 3、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对考生报考资格的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4、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要求。

 二、拟接收调剂专业和工程硕士领域

 1、拟接收调剂的专业 院系所代码 院系所名称 联系电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02 汽车学院 82334473 周老师 080703 动力机械工程

080704 流体机械及工程

080705 制冷及低温工程

0823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003 工程机械学院 82334583 赵老师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080220 工程机械

004 经济与管理学院 82334503 李老师 020205 产业经济学

0823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082320 道路经济与管理

120202 企业管理

005 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82334551 雷老师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82302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006 信息工程学院 82334889 康老师 081201 计算机系统机构

081202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082302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082326 智能交通与信息系统工程

007 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 82339008 张老师 070801 固体地球物理学

081401 岩土工程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81420 建筑安全工程

081601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081602 摄影测量与遥感

081603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081822 地质灾害科学与工程

081824 资源与环境遥感

081826 资源与深部地球物理

008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82339086 郭老师 070501 自然地理学

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070902 地球化学

070903 古生物与地层学

070905 第四纪地质学

081603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081821 地学信息工程

081823 油气田地质与开发

120203 旅游管理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009 建筑工程学院 82337200 张老师 081401 岩土工程

081402 结构工程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01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82339950 孙老师 070905 第四纪地质学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81501 水文学及水资源

081502 水力学几何流动力学

081503 水工结构工程

081704 应用化学

081825 环境地质

083001 环境科学

083002 环境工程

090707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11 建筑学院 82337241 黄老师 081302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081304 建筑技术科学

01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2337340 白老师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082324 道路材料科学与工程

013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82334309 张老师 020205 产业经济学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014 理学院 82334392 屈老师 070104 应用数学

080102 固体力学

080104 工程力学

 2、根据教育部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定,我校拟在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11个领域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调剂,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专业相近“原则进行调剂,原则上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考试科目的考生中调剂。 院系所代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领域代码 专业领域名称

001 公路学院 430114 建筑与土木工程

430123 交通运输工程

002 汽车学院 430107 动力工程

430123 交通运输工程

430135 车辆工程

430141 物流工程

003 工程机械学院 430102 机械工程

004 经济与管理学院 430123 交通运输工程

430141 物流工程

005 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430123 交通运输工程

006 信息工程学院 430123 交通运输工程

007 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 430116 测绘工程

430118 地质工程

008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430118 地质工程

009 建筑工程学院 430114 建筑与土木工程

01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430115 水利工程

430118 地质工程

430130 环境工程

011 建筑学院 430114 建筑与土木工程

01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30105 材料工程

 三、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按调剂申请系统要求填报调剂信息。

 2、研究生招生办审查考生提交的调剂信息,符合调剂要求的信息送有关学院。

 3、有关学院选拔符合要求的调剂考生。

 4、电话通知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按照要求填报调剂信息。未通知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请联系其它院校调剂,不要来人来电查询。

 5、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6、研究生招生办按照规定从第一志愿报考单位调取复试合格并被拟录取考生初试4门课程试卷和第一志愿单位出具的调剂表。初试试卷未按时送(寄)到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

 1、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2334323,网址:202.117.64.78

 2、考生原来送(寄)关于调剂的来函、来电作废,以本次在长安大学研究生部网站调剂系统报名为准。

 3、未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而耽误调剂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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