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硕研究生开始上班有补贴吗 研究生在青岛买房优惠政策

yezi1699 百科 2023-12-26 961 0
问题描述 专硕研究生开始上班有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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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呀,别的地方我不太清楚,但是青岛有,目前是如果在青岛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硕士,每月有住房补贴800元,共累计发放三年;为留住人才在青就业,如果在青就业硕士计划买房,首套房可以一次性领取住房补贴十万元,不过这样就不能每月发放800元了,但是这样一比较,还是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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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在青岛买房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补贴对象为毕业三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三年内的国(境)外高等院校本科学历留学人员;三年内来青就业创业的国(境)外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青岛研究生10万补贴条件

研究生可领住房补贴

随着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增多,为了提高莱西市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记者从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早在2012年,青岛市就下发了《关于实施2012年驻青高校毕业生“留青行动”的通知》。其中规定:驻青高校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外地来青博士硕士研究生,在青就业期间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其中莱西按照青岛的政策来执行。

据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科工作人员介绍,在莱西工作的毕业生要领取住房补贴,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学历必须为硕士研究生或者博士研究生;二是必须为青岛户口,可以是青岛市区本地人(户口在家)回青工作者,可以是“大青岛”户口(即包含平度、即墨、胶州、莱西户口)在青工作者,也可以是外地人在青岛人才市场由单位办理了集体户者,二者缺一不可。

留学归国生也可申请

对于其他相关的申请条件,记者查阅相关政策规定了解到:国内毕业生和留学回国毕业生,都可以申领补贴。国内毕业生的领取条件为:2012年以后毕业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派遣期内在青就业。其中,派遣期内在青就业的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签订就业协议,且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

此外,毕业生户籍已落入本市,且接收单位为毕业生缴纳法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留学回国毕业生的领取条件为: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2012年以后就业;具有本市户籍,且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五险。符合上述补贴范围和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自2012年7月1日起,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领取时间以三年内缴纳五险实际月份为准。

申请住房补贴所需材料

申报时国内毕业生应提交以下材料:被就业单位录用的,需提交派遣到单位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并附电子版。

留学回国毕业生应该提交的资料包括: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被就业单位录用的,需提交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并附电子版。

青岛10万元购房补贴领取条件

1.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3、在我市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的,须与就业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青自主创业的,须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个体工商户1年及以上,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申请人须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初次就业或创业,以获得最高学历后首次在青办理就业登记时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或创办的创业实体登记注册日期为准。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给予发放。申领标准:(一)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就业创业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二)2020年4月20日(《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印发之日)及以后,首次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以下简称“两区”)就业创业的毕业三年内外籍及港澳台研究生。研究生补助每人都有吗?研究生补助每个人都有,标准是每人每年6000元。国家规定一月一发,发12个月的。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综上问题所述,青岛符合要求的研究生补贴政策很好,建议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满足条件领取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十五条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硕士去苏州有补贴吗

(一)博士生年纪40岁下列,研究生年纪35周岁以上下列(以审报时具体年纪为标准

(二)本科毕业并得到对应的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具备当地户口。

(三)在本市各种公司或党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企业、社团组织等公司单位学生就业的,须与学生就业企业签署1年及以上劳动者(聘请)合同书;在青自己创业的,须注册登记创立公司、非营利性企业、社团组织、公司及其个体户1年及以上,并出任法人代表或个体户责任人。申请人须由公司单位或自主创业实体线按照规定交纳城区企业员工保险总计满12个月。

(四)申请人须于2018年6月6日及之后在青岛市行政部门管辖区内新选购首套房商品住房(以合同书网签备案时间为标准),并合乎青岛现行标准选购商品住房相关现行政策。在其中,选购新创建商品住房的,须进行预售登记并获得不动产登记证明;选购二手商品住房的,须获得房权证登记证书。申请人单身的,所买商品住房须为申请人独立全部;申请人已经结婚的,所买商品住房须为申请人或另一半独立全部,或夫妇一共有。

(五)安家费每个人只可享受一次。对申请人夫妇彼此与此同时具有安家费领取标准的,可各自享受。

申请人需要注意什么?

申请人已选购青岛产权年限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住房(指导价商品房、经济发展可用住房)及享受过当地引入出色高端人才买房安居补助等购房优惠政策的,不会再享受安家费。已分派租用型人才公寓、公共性租用住房的应撤出后才可申请办理安家费。已享受过在青学生就业硕士研究生住房补助或大学毕业生住房补助的工作人员,合乎安家费领取标准的,可申请办理安家费,已领取的住房补助在安家费中给予扣除。

总结:毕业三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三年内的国(境)外高等院校本科学历留学人员等人员可申请青岛住房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有补贴。

①苏州研究生落户买房政策

在购房政策方面,苏州市规定,在苏州工作苏州研究生落户新政策、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购买首套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在落户政策方面,苏州市规定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

②苏州研究生落户补贴

在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方面苏州研究生落户新政策,对新落户并在苏州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年内分别发放每年1.5万元、1万元、0.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以申请人同时达到落户苏州、在苏州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三个条件的当月为起始期,往后根据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份据实发。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常年受理申报,每月集中发放。

因此在职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就读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免试入学,一般大专及以上学历就可以报名学习,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本科学历且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学员可以参加申硕考试,通过申硕考试完成论文答辩后可以授予硕士学位。热门专业有法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在职研究生等。

苏州人才引进硕士补贴政策如下:

1、就业补贴政策,2016年1月1日起,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满1年给予个人2000元的就业补贴,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2、购房补贴政策,自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创客人才、基础人才,在甬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2%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3、研究生住房补贴范围

4、派遣期内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就业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2016年以后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研究生住房补贴条件。

5、研究生住房补贴标准,自2016年9月起执行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新政策。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

法律依据

《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迁入,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

(一)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

(三)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市区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五)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六)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的苏州生源的中专毕业生、技(职)校毕业生;

(七)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其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者失业未婚子女;

(八)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办理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人员,应当与市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第(一)项至第(四)项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失业未婚子女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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