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餐饮发票的作废期限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而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票管理单位应当自开票之日起5年内保存发票。也就是说,定额餐饮发票的作废期限是5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在购买餐饮服务时,应当索取并保存餐饮发票。如果纳税人需要将发票作废,一般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填写作废申请表:纳税人需要填写发票作废申请表,并注明作废的原因和理由。

2. 提交申请表:将填写好的作废申请表提交给发票管理单位,一般是所属的税务机关。

3. 办理手续:根据相关要求,纳税人可能需要提供相关材料或者进行现场核验。

4. 确认作废:如果审核通过,发票管理单位会出具作废证明,并将原始发票作废。

需要注意的是,作废发票后,纳税人不得再使用该发票进行报销或者抵扣。因此,在提交作废申请前,请务必核实发票的准确性和需要作废的原因。

根据具体地区和相关政策的不同,发票的作废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具体操作前咨询所属税务机关或者发票管理单位,以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符合法规要求。

总结起来,定额餐饮发票在开具之日起5年内都是有效的,超过5年后作废。但是具体的作废申请和办理手续需要遵循税务机关的规定,并且可能会有地区差异。因此,建议在办理相关事务前先与所属税务机关进行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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